京津冀签署林草执法协作备忘录 三地围绕候鸟迁徙等联动执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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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在京津冀首次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座谈会上,北京市园林绿化局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签署了《京津冀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》,三地将在候鸟迁徙、森林防火、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开展联动执法。

此次会议提出了京津冀执法协作“1目标+6机制”模式。“1目标”即北京市门头沟区、房山区等10个区,天津市滨海新区、西青区等7个区,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、张家口市赤城县等6市25个县(市、区),将与相互毗邻的县、市、区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协作,形成跨区域协同工作合力。

围绕该目标,备忘录提出了执法联络、信息共享、执法联动、协同办案、执法交流、联合宣传六项机制。其中,执法联络机制将通过组织联席会议,协调重点通报执法协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,共同研究应对措施,总结交流执法协作经验。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定期相互通传在执法、办案过程中的信息,为区域执法协作提供支撑,增强三地县(市、区)联建、联防、联治工作合力。按照执法联动机制,三地将建立毗邻区域执法协作具体工作方案,定期开展联合执法,共同研究解决毗邻区域执法协作突出问题。

市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我市高度重视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协作工作,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类行政执法工作深度融合,特别是在推动土地、林地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方面,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,有效破解了原有行业难题。

今年以来,京津冀三地已经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。在防火期,三地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火执法行动,实现“平谷、蓟州、三河、兴隆”四地森林防火联防联控,同时构建了北京市平谷区和密云区、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、天津市蓟州区四地森林防火“一盘棋”格局。

据悉,北京市大兴、通州、房山等10个行政区,将先期与天津市蓟州、武清2个区,以及河北省14个市(区、县)加强工作对接,围绕秋季候鸟迁徙、冬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具体工作开展联动执法。(记者陈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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